L小姐說我沒在更新文章。沒錯,最近可能全心投入論文撰寫的原因,讓我有意無意地遺忘掉我有格這件事,口桀口桀口桀。




但話說回來,我倒是很致力於更換網誌背景,大概是過去美工中毒過深的後遺症吧,總在很表面的事物上很堅持某項美觀與美感,而且非常容易喜新厭舊。事實證明人類幾乎難以逃離"外貌協會"這漩渦,即便對人類顏面接受程度很高,也不見得能很容易地接受顏面同樣醜陋不堪的建築物外觀,或包包、衣服......等任何物品異常醜陋的外觀(身邊總有一兩樣東西是要美美的或很順眼的吧,別自我欺騙,不然人生就真的充滿慘澹與悲情了),就如同目前的我,怎樣都不可能接受濕了後乾的書頁是充滿生命力這件荒唐事。美感,是一種莫名奇妙且個人的堅持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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