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太習慣了。

某地住久了之後,身體行為模式漸漸融入當地,有時候便容易黏附此地難以移居。人有種感覺結構叫做『習慣』。我發現這物太可怕,可我的身體卻很容易不小心地通過長年漸漸增長的『習慣』,從當初的滿嘴謾罵,途經無可奈何地接受此地,達至無感無所謂的地步,然後邁向所謂的安土重遷的愜意宅女生活。三年前問我畢業後要幹嘛,我必答:回我第二故鄉去找飯吃。現今問我同樣問題,我可能便會猶疑不定,一是根源於我的精神天生懶骨,要再通過『習慣』這道手續生活於下個地方,太過煩人。二呢,也是『習慣』,太習慣此地生活,讓我的身體黏附在此,無移居的意圖,另外,搬家工程可能會很浩大。三嘛,這個第二故鄉究竟是不是我的第二故鄉,說實在,我好像不太確定了。總之,『習慣』好似能阻擋自己的精神與身體嘗試新地方新生活,真可怕,『我』自己得好好小心注意點兒。

步調太融入此地,我也快遺忘第一故鄉的熟悉感。因此,近期回第一故鄉的工作,便是逗逗一年見不到幾次的歇斯底里狗,確定它是否還認得我這個半隱形人。屋子前後左右,連鄰居房子都給繞個一圈,瞧瞧鄰居養的雞跟菜園是否跟上次回來時一樣(此雞都會在半夜鳴叫,很怪胎)。說起來還挺奇怪的,每次都得好好再熟悉這兒我曾生活十八年的鄉下小鎮,明明外出生活也才八年,因此習慣熟悉他鄉後變故鄉這事,帶點淡淡地哀傷。若是某項第一故鄉的重要物品沒了,我是否會連第一故鄉在哪也遺忘了呢?等到那時,我便會去流浪了吧。

因為習慣某地而有一種熟悉的感受,通常稱為我是○○人。第一故鄉是我生活最久的地方,也有我童年無可取代的回憶,毫無疑問我永遠是那裡出身的人。接下來,就無法得知我究竟還會有幾個熟悉的地方,幾個漂泊的地方。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ampire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